部門
云陽縣教育委員會
關于《云陽縣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近日,縣教委、縣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了《云陽縣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自2025年12月28日起施行。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16年,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渝教財發〔2016〕6號),我縣結合實際,先后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云教發〔2016〕1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云陽教辦〔2023〕11號)、《關于印發〈云陽縣中小學校服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陽教發〔2024〕19號)等文件,建立和完善了我縣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制度,為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物質生活條件的改善,更多的學校選擇統一著裝,校服選用采購中一些不規范的問題也亟待解決。2025年10月9日,市教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渝教財發〔2025〕8號)文件,我們根據該文件和全國中小學利用購買校服謀利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制定了《辦法》。
二、《辦法》主要有哪些內容?
《辦法》包括總則、選購原則、選購流程、經費管理等四大部分。
三、《辦法》主要調整變化內容有哪些?
與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云教發〔2016〕1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云陽教辦〔2023〕11號)、《關于印發〈云陽縣中小學校服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陽教發〔2024〕19號)比較,調整內容有:(一)選購方式更加明確。學校選購組織可以有3種方式采購,一是自主評定確定供貨企業,二是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通過公開競爭確定企業,三是確定校服款式,市場化生產、銷售,家長自主購買。(二)收費方式發生了變化。原來是由家長或學生個體向企業支付校服費用。現在支付方式變成兩種,一是由學校統一選購校服的,校服費用參照代收費管理相關規定由學校代收代付;二是如果學校購買校服是“家長自主購買”的,由家長直接向商家付款。(三)其他方面。規定了“不得以活動服、軍訓服、禮服、年級服等名目增加校服數量”。規定了“每生選購校服不超過3套”。規定了“學校校服選購合同期限不超過一年,根據家長滿意度調查結果,經校服選購組織投票決定,下一年度可續簽合同。同一合同續簽不超過兩次”。規定了“雙送檢”檢驗費用由學校與供貨企業通過合同約定,不得向家長收取。
四、對于校服選購中的違規行為可以向哪個部門投訴舉報?
對于校服選用、采購中的違規行為,群眾可以向縣教委投訴舉報;涉及質量問題的,可以向縣市場監管局投訴舉報。
五、下一步校服管理辦法將怎樣完善?
縣教委將根據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最新要求進行修訂,以促進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更加規范。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
主辦:云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版權所有:云陽縣人民政府
網站標識碼:5002350018 網站維護聯系電話:023-55128091
重慶云陽微發布
新浪官方微博